本人按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给付装修公司法人代表华滕装修工程款共计63000元(人民币),仅留10%合同尾款末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装修公司未能充分利用本人提供的各种便利如期履行好合同义务。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行业标准尽职责、按部就班地去施工,却反而在每一步骤中,都留有首尾在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及时清扫,即使催促一个多月也没有安排工人清理(有微信截图记录);更对本人提出的合理整改措施置若罔闻、自以为是,也没有做到如装修公司法人代表华滕所标示的“精益求精”。装修在合同执行期内,装修工程曾多次无故停工,自4月20日施工开始共计122天的合同施工期内,有多达58天完全停工,接近整个合同工期的一半。水电工程由于做做停停,整整做了5个月,直至09月16日仍未完工;再比如6月22日开始的木工工程,由于不定期无故停工(甚至在7月14日连续停工两个星期至28日),直至09月16日仍未完工。泥瓦工的进度更是严重拖延,三楼露台施工由于没有及时做防水处理,导致梅雨季时室内多处大量积水并造成吊顶大面积发霉、水泥和粘合剂等材料变质损毁(见附件中的图)。直至今日装修工程仍有大量工程没有完工,见附件表格合同附件标红的未完施工项。总的来说,装修公司在合同执行力、施工工人和时间安排、步骤衔接完成度、现场施工监管、材料使用和保护等,都存在问题。更匪夷所思的是,该公司负责人竟让油漆工做瓦工的防水活,导致整个建筑存在比较大的漏水隐患。
当合同逾期开始后,装修公司法人代表华滕仍然无视本人已支付了90%工程款的情况下,消极怠工,并无视本人所指出的施工问题,还继续与合同期那样,以各种借口推脱责任,拒不整改,再次停工。时至今日,装修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期未过半)、仍有大量工程未完成,并造成逾期不能按合约交付房子的既定事实。同时装修公司法人代表华滕口头承诺归还、但却多次以“过几天”、“暂时没钱”等理由拒绝归还原告家人支付给其的材料费3117元。9月16日在装修公司无法履行装修合同的情况下,本人要求归还本属于原告的小区大门钥匙,遭装修公司法人华滕拒绝并无视公检法的权威,威胁原告说“你现在就可以去报警啊”。
至此我已完全没有耐心,也不再相信该公司法人代表的任何话,只能找平台寻求帮助,诉求如下:
1. 要求装修公司履行合同,按照合同内容尽快完成施工
2. 如不能完成合同,则按照合同进行退款及赔偿;必要时进行法律诉讼
3. 将该公司及公司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不能再坑害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