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动工至今已近12个多月,50平米的房子至今还有部分没有完工,在此期间我多次催促,但他们只偶尔做几天,大部分时间没有人开工。现在我要求对方:
1.赔偿逾期款。
2.赔偿他们在装修过程中损坏了的防盗门、淋浴器,弄脏了地板墙布家具等。
3.对装修预算款中没有使用的材料及人工费、以及在装修过程中虚高、重复计算、多收了不合理的部分钱进行退款,而且在装修过程中王队长经常要钱,我多次和他说预算中已算过,他说最后结账时会减掉的,否则他们就不开工,所以现在他们不肯结账,(我已交给王队长46400元,付给居奥装潢工程有限公司29880元,合计76280元)。
4.返还合同中列明的押一抵五的意向金,即在签订合同时我先支付500元,装修完成后他们会返还2500元。
5.对阳台地面瓦工说黄沙水泥铺了9公分左右厚,我当时阻止他们这么做并电话给王队长说按当时说好的做,但是他们还是强行铺了9公分左右厚,现在我担心阳台存在安全隐患,担心家人及楼下邻居人身安全。
6.客厅顶面不平、吊顶部分没有打磨及已开裂等问题。
关于上海居奥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要求我支付的4138元尾款,我目前拒绝支付。原因是按照合同竣工验收通过才支付尾款,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完成全部装修,按照合同我不应支付尾款,而且在装修过程中应该退还因偷工减料没有使用的材料费等。关于这个问题我也多次致电上海居奥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沟通,但是宜山路店负责人最后拒接电话,而且门店也已撤柜关闭。最近我找到上海居奥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总部负责人江梦龙,但他们也是推三推四并不解决问题。基于以上情况,我拒绝支付尾款。对于上海居奥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对我生活带来的不便,以及对家具的损坏、意向金等问题请求给予赔偿及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