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7日,由于位于金山区龙胜路69弄新房即将交付,本人与知承装饰签订了装修合同,由于新房未交付,当时签订的意向合同并未经过现场工程量核实,仅签订2.25万元的清包工意向合同,为避免正式施工当中对于工程量的纠纷,特别在其他约定中注明“待正式开工前,现场核实工程量并且核准预算”。2018.8.3日,由于新房已交付,与知承装饰协商尽快开始装修,对方提出要办开工仪式,由于工作日没法到现场,因此确定了8.5日办开工仪式。8.5日上午,仪式现场并未看到任何工程材料。8.5日下午,对方提出开工需要工程材料,材料可以由我本人购买,也可委托对方购买,当时列出了详细的报价清单,写在笔记本上,本人基于信任并未细看,并同意委托对方购买,但是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对方未注明笔记本上详细填列的报价清单,仅保留模糊的大项报价。8.6日,对方在微信上提供了电工材料的品名清单。8.8日,本人与家人一同前往新家查看现场,发现新房原有电线、网线、电视线、线盒、开关等均遭破坏,对方重新安装了部分电线,向装修公司提出质疑并要求停工。8.9日中午,双方第一次协商,8.11日第二次协商,8.13日第三次协商。争议点在于:1、工程材料没有详细报价清单(对方多次明确提出不能提供详细清单,因为价格是合作商的内部价,需要保密,经本人提出合同条款约束及提出投诉后才勉强同意提供),也没有通知本人现场验收工程材料;2、施工正式开始前没有重新核定工程量,也没有给出详细施工工程报价清单,经过多次催促后提供的工程报价中电线施工量为900米,经过多次质疑协商无果,现场核实后只有300多米;3、工程施工过程并没有知会本人,擅自拆除房屋原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线盒、总开关、网线、电视线(其中网线及电视线甚至不包括在施工前提供的电工材料清单中,但装修公司要求付材料费及人工费);4、材料总价明显高于实际施工所需(电线安装需要6.5元/米的人工费,行业协会标准仅为1元/米),工程施工程序不合规范,留下施工隐患(线盒拆除后安装电线,后期安装线盒容易导致电线损坏)。经多次协商,装修公司始终不肯提供材料清单及工程报价单,8.14日晚上,通过合同条款以及提出投诉等各种施压后,对方勉强将当时的收货收据截图发过来,里面竟然有一张收据是8.4日的,表明装修公司在协商购买材料前已经有进货,并非受委托后才开始购买的材料。同时,材料也并非直接送至本人新房,存在材料交叉使用的情况。8.15日,对方终于提供了工程施工报价清单,但是电线数量及人工费用明显奇高,工程报价也不符合规范,不能明确实际施工量,始终无法解除争议,后期仍然存在继续新增收费项目的可能性。由于该装修公司多处操作不符合规范,并且多处违反合同规定,本人房屋及权益遭受不可逆损失,同时存在后期继续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对于该装修公司履行合同完成装修工程的能力产生高度怀疑,希望行业协会介入保障本人权益。
8.15晚上对方交付的工程报价单1
8.15晚上对方交付的工程报价单2
施工合同4
施工合同3
施工合同2
8.14日下午对方现场交付的材料清单2
8.6日对方微信上提供的电工材料清单
施工合同10
8.14日下午对方现场交付的材料清单1
施工合同8
施工合同9
8.14日对方提供的材料收据1
8.14日对方提供材料收据2
施工合同5
8.14日晚对方现场交付的材料清单3
8.14日对方提供的材料收据3
施工合同6
施工合同1
施工合同7
8.5日对方现场写的,但随后一直不肯提供,经多次追讨后,8.11日拍的部分截图,隐藏了数量和价格
8.5日对方现场写的,但随后一直不肯提供,经多次追讨后,8.11日拍的部分截图,隐藏了数量和价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