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5月底跟上海居义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当时装修公司上门实地勘查,并且约定部分材料我们自己购买。装修公司报价4万1千元,我们双方认可并签订了合同。就在前天我根据合同把第三笔装修款付给装修公司之后(也就是总报价的百分之九十五),昨天电话通知我说结算有一点小问题,结果今天去他们营业部,装修公司告诉我,我们需要另外再多付1万五千元,说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多产生了费用。我不认可这样的说法,因为当初他们是派人上门勘查过几次,他们是专业人员,不应该评估的价格跟现实有这么大的差距。而且今天上午去沟通的结果就是:我方如果不付这多出来的1万五千元,他们就停工了。我方现在很无助,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应该我付的钱,我一分不会少,但是不想被装修公司恶意的欺诈。谢谢,希望尽快得到你们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