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问题:
结算时出具的结算书未按实际施工结算,只在报价预算基础上增加主材项目,未给出相应的减少项目、工头实际的增项,以及工程总金额。公司要求业主按照预算加主材(瓷砖)增项先行与公司结算,然后业主单独与队长结算其他增减项。合同明确表示不得转包,此番行为(而且现在公司称这个队长已不合作)让人怀疑已构成事实转包。
根据合同约定,业主拒绝与工头直接发生往来,要求公司根据合同出具结算单。公司多位人员口头辱骂、威胁业主,要通过非正常渠道要帐。
其他问题:
1. 诱导做高合同价。公司报价时候业主明确告知局部装修,如门套基层找平,三个房间的石膏线条等项目,业主明确告知不会涉及。装修公司报价时告知可能会发生,就先列入,并在合同上写明预算部分按实际发生结算。(但实际操作后发现,这个是导致结算矛盾的关键问题)
2. 施工拖延,严重误工。约定2016年8月31日开工,10月15日竣工,到10月15日水电工程未过半。实际到2017年春节后,业主自行协调收尾,5月公司队长最终整改到位。
3. 野蛮施工,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施工期间暗排水管出墙接头漏水,安装期间两个卫生间、一个厨房间角阀接头均漏水。造成楼下邻居屋顶油漆泡水开裂,业主垫付赔偿。亦造成业主采购的toto台盆吊柜泡水板材开裂。其他施工中存在的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两处冷热水龙头冷热水接反;新装入户防盗门不做保护,导致防盗门下口砸伤凹陷;防盗门灌浆看到孔就灌,不需要灌的锁孔也进了些水泥,导致开锁不很顺畅。
4. 施工不到位,拒绝整改。入户玄关处吊顶未做到设计图及现场交底文件规定的“与梁齐平”,一个2×2不到的平顶,对角线误差超过2厘米。公司拒绝整改吊顶,要求通过梁上及吊顶局部油漆铲除重做“借”平。由于油漆是业主自行协调,该部分施工铲除、批腻子、打磨工序为对方公司行为,重新涂刷底漆面漆为业主协调其他人员行为。翻工后产生油漆发花现象。公司认定是底漆涂刷问题,业主协调的其他工人认定是打磨不到位问题。在此情况下,业主自费重新请人涂刷底漆、面漆。然而仍在局部有较粗颗粒感存在。应该认定打磨也没有到位。(二次翻工后虽仍有问题,也未再追究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