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7签定的合同,一周后开工。合同约定2017.5.30完工。直至今天才做到吊顶,当中经历过换了三个设计师,一个店长,一个施工队长。合同到期后经协商,由第4个设计师出完整图纸(之前没有出过施工图、效果图也一直没有确认,停工过二次)继续施工。签合同当天付60%工程款,今年7月7日又付了35%工程款,总之付了95%的工程款。之后确认的材料一直没有下单发货,合同上写明的“现场定制衣柜赠送(非衣帽间)。鞋柜赠送”景沼拒不承认,要求增加费用。公司创办人孙中龙在沟通群里先表示要按合同约定做,后几分钟内又表示合同签的太低,不能做就不要做,走司法途径。严重影响了这套房子的入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