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凌小区的装潢,从开工至今已45天了,已完成工作项目也就是水电,泥瓦工,另外就是包了个阳台的铝合金窗。充其量也就是总工程的1/3,离元月23日合同要求硬装全部安装完毕,相去甚远。不知贵司是如何想的?
多次与你们沟通催促,你们无心也无力认真对待,并多次催促要求你们拿出一个完整的工程,各分段工程完毕的时间结点。(这个工程时间的进度表,在业主签合同时,必须同时给业主的附件之一,你们没有给也没有去做,很不应该。)在工程进度严重脱节,滞后的情况下,业主坚持要求你们拿出,后续的工程时间进度表,你们拖至1月14日在群里发了个大致时间表,意思是年前23日只能完成瓦工的挂灰,合同里规定的大部分硬装,全部移至年后,而且年后开工是2月16日,意思是你们的休假,要24天。16年11月27日签合同,付首笔款,到年后17年2月16日,78天的时间里,你们在一个一室户,净面积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只完成了1、水电,2、泥瓦工,3、包阳台三个分科目,大量的硬装项目拖移到年后的2月16日-28日12天时间里,为此我们业主方对于你们不遵守合同,自说自话的安排工程进度,表示严重的异议和不满,但是仍然希望你们严格的按照合同办事。
第二个,关于中期付款问题,任何的大小工程合同,有付款进度表必然有工程进度表,理应大致同步,业主方已经预付了总工程款的百分之六十五,而施工方,充其量也只完成了总工程量的30%。而且施工方明确告知,1月23日前不能按时完成硬装安装任务,有鉴于此,业主方怎能安心地将中期款项打给你们呢?再者,就本次的付款合同约定来说,你们装潢公司也存在根本没有木工活的虚假陈述和没有木工活完工的时间结点,严重地误导了业主。
根本用不到木工,也就谈不上木工进场,木工没有进场就要付中期款理论上也就不存在了,再说,木工什么时候进场?要标明时间结点啊。在多数的装潢案例中,木工进场时间,是有很大的可变动性的,所以,你们在工程量只完成,30%左右的情况下,提出,要我们付中期款项,意思是我们要付95%的款项给你们,你们才做了30%的工程啊,于情于理,我们业主方都是不能接受的。为了这个问题,我们跟你们总公司也反映过,,你们总公司是知道这个情况的?说愿意跟业主方沟通,但是时至今日,没有下文,根据你们昨天14日在群里发的工程进度表,我们业主方对你们,擅自违反合同,在工程进度上的严重不作为,提出我们的上面几点看法,希望你们装潢公司,重视问题存在的严重性,不是我们没按合同付款,而是你们工程严重的推迟拖延,虚假陈述木工进场而造成的。希望你们重视业主反映的意见,有所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