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与该公司于2025年06月02日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施工周期为2025年6月8日至2025年9月30日,合同总工程款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装修每一阶段工作都没完成,并利用我方对装修上的知识盲区,欺骗阶段性完工,诱骗我方付款进入下一阶段,我方已多次通过致电、微信等方式与该公司经理及负责人沟通,催促工程完工,但该公司人员始终以敷衍态度应对,工期一再拖延,且存在消极施工行为,已严重侵害我方合法权益。更甚者,该公司人员在施工期间的微信沟通中采取威胁态度,强制要求我方支付剩余尾款,否则拒绝进场施工,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和诈骗。
1. 墙面余留多处工序未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完工标准;
2. 柜体柜门未按设计要求安装,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功能;
3. 窗台施工未遵照施工图纸执行,存在尺寸偏差、工艺不符等质量问题;
4. 房屋装饰面施工未完工,部分区域裸露,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装饰效果;
5. 水电工程尚未完工,并将煤气接口封锁在瓷砖里面,空调排水管开洞未完成,存在线路未规整、管道未调试等安全隐患;
6.地板工程未实施。
7. 无任何合同依据及法律依据,要求我方将工程款支付至个人账户,违反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
8. 无故擅自停工,且超出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强制要求我方支付额外费用,否则拒绝恢复施工。
9.拖欠工人工资,欺骗工人说我方没给装修款。
10.还没装修好已经忽悠说有什么问题又不是不帮你维修。
11.奔着诉讼时间来威胁,还想让房主3年都没法入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