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四八快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心鑫等在2023年10月16日、12月9日、12月10日向我方借款并分别签订了5份《垫付协议书》,用于垫付原告房屋装修所需建材和家具,合计人民币89843.60元。以上款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偿还。
2、广州四八快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我方在2023年5月签订装修合同,但未能在约定工期(66天)内竣工,产生违约金,并与我方在2023年12月10日签订了《违约补偿协议书》和《未完成项目兑现协议书》,约定偿还原告金额,合计人民币29421元。以上款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偿还。
3、至今,广州四八快装已偿还金额合计人民币28000元。未还款项合计人民币91264.60元。逾期还款项产生利息未计。
4、广州四八快装服务态度恶劣。2023年9月至2024年10月,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向其追款,北京公司总经理薄县立,广州公司原店长王禹哲、现店长罗君立、管家李志锋等人,打太极、踢皮球、拖字诀,干脆微信不回、电话不接、不响应老客户合法权益和诉求(具体见截图)。
5、施工质量差。花洒漏水、美缝掉落、门框与墙壁衔接不好、窗户与外墙衔接处粗制滥造十分难看、新瓷砖破损、新地板破损……(具体见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