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本人于2024年6月与一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56个工作日。项目竣工实际工期77个工作日,延误21天,按照合同每延误1天工期,赔付100元。因此共应赔付延误工期违约金2100元。经过协商,一启装饰有限公司表示如果赔付金额为1500元,他们可以很快完成赔付。本人接受他们的提议,但是直至2025年3月,一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迟赔付,至今赔付未完成。
事情具体经过:
1.本人于2024年11月10日,根据已施工天数,提前已告知一启装饰公司工期延误,计算了延误工期及需赔付金额等赔付事宜,一启装饰有限公司对事实供认不讳,无异议。
2.本人于2024年11月23日,再次告知一启装饰公司工期延误赔付事宜未完成。其表示会跟进,但迟迟没有实质性行动,没有完成赔付。
2.本人于2024年12月9日,再次询问赔付事宜,无任何回音。
3.本人于2024年12月16日,再次询问赔付事宜,无回音。同时现场因为施工错误还在进行整改。实际延误工期已超过21天。
4.本人于2025过年前,1月25日。要求一启装饰公司跟进赔付事宜,一启装饰公司表示会跟进,但无任何实质性行动,仍没有完成赔付。
5.本人于2025年2月26日。 要求跟进赔付事宜,其表示会在月底完成赔付,结果仍未完成。
6.本人于2025年3月1日。质问其为何仍然没有完成延误工期赔付,一启装饰公司无人回复。
基本诉求:要求一启装饰有限公司依据合同及协商结果,赔付装修延期违约金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