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1月18日签订装修合同,合同总价20万8千元整。
装修房屋地址:上海金山区枫泾镇枫湾路梧桐印象41号楼501室,其建筑面积为100.7平;室内面积82平左右。
十星装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后续简称十星)在对外宣传的资料中,未注明其装修产品面积为建筑面积(可参见附件上传照片),偷换概念误导我签约。
签约是缴纳费用3万(有收据)。
春节后我发现合同中信息不准确后,与十星沟通。十星坚持认为装修报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是行业标准,不同意按照室内面积计价装修金额。
鉴于目前我与十星并未启动实际装修工作,以及十星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的情况,要求十星解除装修合同并退还我1月18日所缴纳的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