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中违约责任第一条:因乙方原因致使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责任。在整个流程中,相鑫公司总包购买林昌地板,并且负责联系安装。2024年1月2日铺装地板,4月1日甲方发现地板多处发黑,期间开始联系修复,直至2024年10月19日,还有部分地板未能修复(定制柜下不便拆除的部分)。主要诉求是:乙方相鑫公司在首次安装地板当日,未尽监管责任(地板安装不规范,地板防潮膜未铺到位),导致后续产生一系列的问题。1、赔偿大半年房屋租金、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6万元。具体是因修复地板产生的延期交房,甲方原定于5月入住,并举行婚礼,但因地板问题,导致未能及时入住,婚礼取消,家具受损,导致情绪不稳定,以及历经十几次地板修复,甲方全程陪同所产生的误工费等。2、赔偿未能修复的地板,大约4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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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2025-01-19 19: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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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相关部门抓紧时间给予回复。
补充材料
业主
2025-03-05 2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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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相关部门抓紧联系装修公司进行多方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