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上海扬家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对方代表人:张超(首期款收款人及签约人)
我方:王立凯
委托事件:瑞丽新村5号413室全包装修
从8月6日签约,约定60个工作日。但至今10月8日,施工工期已过大半,
期间多次停工,多次崔促,都有聊天及通话录音记录,水印照片,视频等证明。
而且第二期装修款已提前支付完,但至今隐秘工程还未正常结束,还未经许可单方面更换材料,扣减材料,偷工减料,部分完工项目有安全隐患等。他们目前经营地址是:闵行区东川路2783号华宁路口,店各是:宜佳装潢设计总公司,辖区负责民警:1891672XXXX王志刚,
现针对以上各种行为正面告知对方,全是无果,一种不怕烫的态度, 希望大家一起抱团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