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与2024年5月12日与乙方(上海礼享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此前制订的报价单总预算金额为十四万五千元,因甲方是通过 乙方介绍,故当时乙方老板吴某与介绍人姜某口头承诺最终装修款定为十四万五千元(包括施工完成),上下起伏也将不超过5000元(甲方认为和乙方存在朋友关系,所以完全失去防备心理),甲方于2024年5月16号付予乙方第一笔工程款四万三千五百元(现金,有收据),甲方于 2024年7月6日付予乙方第二笔工程款(现金加转帐,有收据),甲方于2024年8月15日付予乙方第三笔工程款四万三千五百元(有支付宝转帐记录),直至2024年8月31日,项目经理陆某拿着一张所谓"工程项目变更增加结算单"要求甲方支付增项款八万五千三百七十九元,对此增加的项目甲方表示毫不知情,乙方在增加项目之前从未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确认,增加项目全由乙方私自做主,直到乙方自认为可以收费的情况下再来通知甲方付这笔8万的高额增加款,甲方认为自己无法接受乙方的这种老赖行为,且费用/面积完全不合理,未来可能还是个无底洞.故来寻求协助,希望能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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