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念佳园装潢有限公司,法人:丁锦伟,工商税号:91310116MA1JAJND58,以下简称甲方。
自然人马俊,身份证:3101091977XXXX6810,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因房屋装修工程于2023年6月28日签订了商业合同,按照合同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了壹万元的定金,并于合同开工日前支付了全额工程款共:肆万柒千元。
随着工程项目的开展,乙方发现甲方经常派不出工人上门施工,造成工程进度一再拖延,至今已经远超过合同里规定的竣工日期,而且工程进度仍在拖延中。
此外,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壹万元定金,甲方也一直无故未返还与乙方。
目前,由于工程拖延,造成房屋无法入住,给乙方家人造成严重的生活不便。
乙方希望甲方能遵守合同条款,在公司经营困难时期也不应给客户造成诸多不便,尽快克服困难,完成本装修合同。
乙方也是出于事态不扩大的原则,先保留实施法律途径的权力,特向媒体反映此问题,希望媒体能给甲方的管理层施加一定的舆论压力,让甲方正视困难,做好以客户为本的企业经营态度。
陈述人:马 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