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嘉定区迎园路485弄19号业主,2022年7月31日上海知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工期约定为50个工作日,实际施工自22年8月初开始直至23年4月1日完工,装修期间本人在合同约定的节点按时支付款项,整个过程存在诸多问题;1.设计师在签约后一个月便已离职且本人未收到其本人与所在公司的通知,导致后期所有跟进项目均为本人自行对接;2.施工中装修公司监理仅在拆旧时来过一次工地,后问及时项目经理回复是监理回老家直至工程结束都没再出现,近期协商中理由又变成监理属于赠送服务及该部门本来就属于该项目经理直接管辖,其人具体来不来都无所谓;3.每个环节除水电外的各节点均未作正式验收,部分施工环节未按其公司装修手册标准进行施工导致墙地砖、油漆达不到业内家装标准或者其公司手册注明的合格标准,当本人向其提出异议问及验收标准时,项目经理起初说其主观目测就是验收标准,之后向店长反映后提出让本人自行找第三方监理对上述两项进行现场验收,监理到场实际实际测量并在当场报告中写明墙地砖空鼓率及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及沙眼、阴阳角等问题明显亦达不到验收标准,需要重新返工,墙地砖的问题装修公司以不影响使用为由不置可否;4.在油工完成后本人提出要返工但遭到项目经理拒绝期间,厨房公共管道在装修公司补装前置净水器后数天内发生漏水,导致房屋整个地面、墙面泡水,装修公司拒绝承担保管责任,称与其无关,漏水责任在我业主?!5.墙面施工的垂直度及平整度未达到合格标准导致后期定制柜体、门、踢脚线等安装均遭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油工施工期间未对现场进行充分保护导致部分位置及美缝渗色,后期清理困难;6.设计师的突然离职及无监理现场巡查导致所有问题均为本人直接参与对接,公司管理混乱,不按合同、制度、流程办事,过程中推诿扯皮,验收没有标准,甚至没有契约精神,不基于合同和事实,对本人提出异议的部分拿不出任何依据,如合同约定的水电闭口,设计时的水管为40米,实际产生56米,多出整整40%,还让本人补出费用,其次,应包含在该项范围之内的开关盒子也另外计算费用,请解释何为水电闭口?此外,合同约定的工期早已超过,且造成工期延误的直接原因为装修公司的保管不善及节点施工不达标所致,但公司所称理由为天气、疫情,请问签约的时候天气因素不是早已应该考虑在内了吗?疫情发生也是12月份的事,早已是合同约定工期以外的事,后又诡辩称本人也负有相应责任因其他安装项目是自行安排的,然而,本人在合同约定工期内早已下订了各自安装项目,皆因装修公司的上述离谱行为导致不得不重新安排档期,归根结底到底是谁影响谁了?不按合同执行只会强词夺理了?那是不是合同可以先空白等工程完工再自行按实际内容填写?小盆友过家家,说话不算话吗?别什么依据都拿不出光凭一张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