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室内需要加工三道木门分别是厨房门、客厅门、卧室门,门头上需要带采光门头,但是装修公司说不会做,现在就这个问题跟我们扯皮。
本装修于10月20号正式开工。业主主要诉说:
一、12月11号装修公司派其加工厂来现场量木门尺寸,业主把加工木门要求与其说明:正常高度门,上面带约30厘米玻璃门头(有的叫摇头),加工厂说做不了。事后业主又与项目队长说:你与公司再落实一下,是否还有其他加工厂可以做,结果队长与公司联系后告知:这是几十年前的老样子,我们做不了,叫业主自己找加工厂,但公司要收取30%的管理费。
二、墙面抹砂浆计算面积,不扣除窗、门洞面积,完全按照墙体平面面积计算。
三、今天下午公司再次讨论木门加工问题,告诉业主新找一家木门加工厂,但每道门需要业主再增加几百元钱(因前期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有门的预算),如同意明天上门量尺寸。
四、公司名称混乱、管理混乱。签合同的单位和收款单位不是一家。项目经理都不驻扎在施工现场,一人管好几个项目,完全遥控指挥,造成施工多次返工,延误了业主的工期,还造成了经济损失。
上述问题,都是由公司能力不足造成的,但是现在反把问题强加在业主身上,业主不同意,很气愤。
本装修房子是婚房(婚宴早订,元月26日,请柬已发出)。由于木门加工问题涉及到工期、婚宴能否如期进行,直接产生经济损失,装修公司自己无能,又不积极寻找解决方案,所有的事情都推给业主,只会叫业主掏钱、追加预算。
恳请协会明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