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材料
业主
2022-12-01 09:13:08
发布于
手机端
投诉内容错别字修改:
晓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我方装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2年4月底,中途遇上海疫情疯狂(“疯狂”为输入错误,应改为“封控”)两个月,属不可抗因素,交房时间顺延至6月底,但晓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至今(2022年11底)仍然没有结束装修工程,期间我方反复催促,但毫无效果,导致我方迟迟无法入住,造成了巨大损失。故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延期履行义务,经催促,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履行义务,合同受害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方诉求:和晓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依法自然解除,晓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合同赔偿我方合同款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