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5日,本人与上海卓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松公司”)签署室内装饰合同,约定2022年6月29日开工,2022年9月30日竣工。本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款项95%,但是目前工程还处于油工阶段,且卓松公司恶意不发涂料导致工长无法继续施工。现在卓松公司既不履约,也不赔偿延误费,仍然在恶意拖延工期。此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卓松公司管理严重混乱,导致工长、设计师、项目对接人等轮番更换,增加了不必要的沟通成本,间接导致工程拖延。我们现在要去卓松支付延期误工赔款,尽快发货继续工程,如果卓松公司继续不履约,我们有权要求违约赔偿,按照工程款3倍标准赔偿并退还我们尚未完成的工程款。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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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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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竣工期限延误
不履约证明
不履约证明
不履约证明
工程款凭证
工程款凭证
工程款凭证
工程款凭证
工程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