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5日签约后付一期款112200元,合同竣工日期为2021年4月18日,至2021年3月更换工长后完成了水电前期,2021年4月9日付二期工程款100900元。哲为装修公司管理混乱,装修中设计师辞职,工长更换两批,不按图施工,因公司未交VCR平台费用,设计图效果图无法打开,2万6千元设计费等于零。哲为公司现已注销,人员合并至上海筑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业主方一再退让,只希望公司快点安排工人收尾并按多次沟通后的约定退还超付的6万多元材料款,现至今中央空调无法协调安装使用,依然是各种拖延,房屋交付及退款遥遥无期。现要求在一周内退还材料款62202.6元,空调未安装完成退还10000元自行解决,油漆修补1000元,延期19个月按合同赔付17100元,未按图施工多布电线,阳台吊顶,卫生间隔断9000元,设计师未做好跟踪,造成与设计效果大相径庭,且院子未提供施工图纸,退还设计费16000元,退还垃圾清运,后期安装保护7000元。共计12230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