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总价161000元,其中半包价格76900元,约定5%浮动,其余价格为主材,但主材大部分自购,因此自购部分应予以扣除,我前后共支付128800元,按照不浮动预算扣除自购部分,应退还多付大概九千左右,考虑到浮动,装修说我家地不平,所以找平增加了一些厚度,我把5%的浮动翻了一番,算10%浮动,那么最多增加也不会超过一万,但是真正结算的时候增加了很多工程量,撇开主材不算,半包的价格从原来的76900元增加到了105611元,浮动了40%,装修公司另外做了一个工程预算,里面很多更改项和未知项,说是施工中额外增加的费用,但是如果预算增加那么多为什么不提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