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1月28日与该装修公司签订全包装修合同后,该公司开始到松江房屋所在地施工,但整个工程进度迟缓。合同约定2021年5月10日结束,时至今日刚结束水电部分,而我们也按照合同内容支付了约40%的金额。在水电结束后,对方列出了一系列不合理增项费用的清单(包括空调、地暖进场费,主水管移位等增项),要求我们支付。但在此前施工过程中,增项内容并未与我们通过任何正式的方式进行确认。在纠纷产生后,对方即开始停工,且不主动解决问题。目前因工期延期,我们将面临着需要暂时租房的情况,多承担很长一段时间的房租。对方存在如下几项问题:1、擅自增项不与我们沟通;2、工期缓慢、延期严重;3、不主动解决问题,店大欺客。我们的诉求:1、因对方问题解除合同;2、增项内容概不付款;3、适当赔偿由于延期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