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6日业主与上海缪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半包装修合同,合同编号:082215,总价274460元,同年10月8日开工,预计4月13日竣工验收。目前已延期一个月,还在油漆施工中。目前合同总价业主已支付260737元(即总价的95%)。
以下是业主的几个疑问:
(一)关于按时结算:签合同时曾说过按实核算的项目最后可能会有出入,但是出入不会大,到时按实际用量来结算。
业主家的预算是根据设计图纸来做的,在未更改房屋设计的情况下,为什么10平方总电源线从预算的50米到最后实际用量110米,是预算的220%;4平方线从预算的200米到最后实际用量380米,是预算的190%;2.5平方线从预算的1500米到最后的2200米,是预算的147%。业主家是否真的用了这么多的电线。如果实际的确用掉了这些电线,那么当初装修预算是如何核算的,会相差这么多?
(二)关于增项:合同签订时曾说过,装修过程中的所有项目都已在预算合同里列明,预算合同以外的项目除非是业主协商要求另外增加,否则不会有增项。那么像墙壁洞填充、下水洞吊模浇灌、老下水道拆除、进场前现场清理、空调暗盒线管排放、配电箱安装,这些在预算合同中并未列明,也不是需另外协商后增加的项目,而是施工过程中可预见的正常施工程序。这些是项目经理另立名目私自收费还是缪斯公司漏项?而且项目经理增项收费价格昂贵,合同中打洞的单价是38元一个,预算80个,实际最后打了166个,除了增加了86个打洞费用外,还收取补洞费用,补洞的材料和人工费经监理沟通协商后优惠价为40元一个,比打洞费还贵,业主实在不能理解。
(三)业主由于工作忙,故只有周末会去工地看看。项目经理说他同时接的工地多,事情忙容易搞混,他把一个礼拜做的事情都记在本子上,周末给业主看,这样业主也能清楚这周做到什么程度了,而且要求业主签字(包括材料进场),说是公司规定。本来业主非常认可缪斯公司的项目经理做事仔细,但没想到他是要凭这些签字来额外收取增项费用。业主签字的这些内容,除个别项目确实是业主要求增加,且有写到时按实结算,其他内容在给业主签字时项目经理均未说明是增项要另外收费,且事先不报价,事后再签字,这样的增项业主并不认可。
(四)关于质量问题:预算书中收取成品保护费共计4653元(按房屋面积算的),辅材写明是保护用地毯、泡沫塑料、彩条布等,但是除一楼客厅地砖铺好后铺设了专用保护塑料纸,地下一层瓷砖上盖的是各种拆开的硬纸箱,到处是缝隙根本遮不住,大理石楼梯贴好后业主只能自购保护膜进行楼梯踏步保护。另外电工给厨房热水器预留了插座,但是泥工师傅贴砖时忘了开孔,把插座封在里面,后精量橱柜尺寸时才发现,重新开孔时损坏了瓷砖,因热水器已经装好,怕再换瓷砖会影响热水器,因此只能凑合......
水电工程结束项目经理杨天祥问业主收取了增项费用23000元,当时业主虽然对增项内容和价格有疑问,但是想到听人说主要的增项就是水电工程,2万3也在合同价的10%以内,而且工程还没结束,为免耽误后期施工,因此当场确认并支付了这笔增项费用。但是泥木完工后缪斯公司核算部又列出29870.16元的增项,项目经理催着讨要,但这两笔增项加一起差不多是合同总价的20%,和当初签合同时承诺的增项不超合同价10%严重不符。业主提出异议,但是缪斯公司未能妥善解决,现期望行业协会能帮助业主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