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与上海森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工期45个工作日),根据合同第十条第4款明确约定,该公司提供的装修设计图纸应当令我们满意为止,且不额外收取费用。但该公司自2021年1月6日现场施工至2021年3月22日,并未提供我们满意且经我们确认的装修设计图纸。我们多次与该公司协商,希望贵司能够指派专业的设计师对装修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定稿,进而不影响房屋装修进程,但贵司以设计师辞职、设计师不在为由,拒绝继续指派设计师。于是我们在2021年3月22日给该公司发了告知函,要求他们继续指派设计师,但所谓新的设计师也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我们满意且经我们确认的装修设计图纸,而且至今保持消极态度,对我们这边的要求不理不睬,敷衍了事,导致我们的整体工期拖延。另外该公司还以主材下架、主材价格上涨为由,拒绝按照事先签订的预算表提供主材(防盗门、阳台窗户),并让我们支付价格更高的主材费用。
2021年4月18日,该公司施工队在没有事先与我约定的情况下,在我家进行地面找平,2021年4月26日,施工队负责人现场告知地面找平有10公分左右的厚度(有视频为证),2021年5月6日施工队负责人提供施工增项单时告知我全屋地面找平平均厚度为8公分(有照片为证),并称实际厨房、阳台、卫生间找平厚度有10公分,但根据我事先咨询第三方质检公司(土巴兔旗下质检公司)得知一般地面找平在3到4公分比较合理,于是我向该公司施工队提出异议,并要求他们拿出地面找平平均厚度有8公分的测量依据。我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和施工队负责人沟通(主要是在装修的微信群里)并向该公司表明我们作为消费者应享有该有的知情权(告知我地面找平的测量依据),施工队的负责人和该公司负责人拒绝提供相关的测量依据,以我们没有到现场为由,要求我们认可他们的增项单并支付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