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签约合同价格四万,付首笔款12000,1031开工,1102拆旧两天后项目经理马经理说合同中设计师天井批嵌无,要求面谈。1104我去房子处和马经理设计师厉剑三人面谈,马经理要求增项三千多,厨房和卫生间墙面是否要拆到红墙,如果需要,要加钱,否则贴墙砖会掉下来,责任消费者承担。我要求设计师厉剑就漏项重新做报价单,并同时告知项目经理先停工带报价单认可后再开工。后面数十天厉剑几次报价单价格都不一样,且承认合同中是有工作失误,忘了些项目。1129到装修公司与厉剑面谈,厉剑态度非常不好,不承认漏项且将自己新做的报价单撕毁,并说增项内容的钱不是进他口袋,是给装修队长的,价格让我和季店长和工程部队长华继涛谈。故1120又多方面谈,当天承诺再做报价单,且他们自己人很多口径不一致。1123终于第一次收到cad图还有新的报价单,发现合同价格变成52000左右。1127华继涛致电给给我优惠,付给他们工程队6000左右全部做掉。我认为除了拆旧后榻榻米下面没有地砖是之前没有料到的需要增项,其他我没有改变过任何装修要求,不知道为什么要增项那么多,我现在去看过房子,项目经理自说自话已经做到水泥糊好,漆了新墙了,为了以防工程队后期继续不听客户的需求,我已换锁。述求不再让这家装修公司继续施工,解除合同,做装修清算,并赔偿我房租的费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