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签约的时候我预算是3万,不需要拆的地方就不拆。但是该公司找的工人一开始就一直想加钱加项目,中途我因为不想加项目要求退单,公司和我协商不退单,我同意如果换一个工人就可以退单,但是结果对方还是同一个工人,并且擅自将工期延后一周,然而我10月11号开始的项目,擅自改成10月17日,本来应该是12月1日完工,但是现在1月6号仍然没有完工,之前已经签署了追加协议,装修公司答应1月7日如果不能完工多一天扣200元,但是,工人因为公司和我签订了此追加合同自己无法完工而迁怒于我,对我语言攻击,人身攻击,我要求公司在赔偿误工损失的基础上赔偿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