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买在松江佘山,老家在徐家汇。老母亲为了不折腾选择了在家附近的上海纳新室内装潢有限公司。合同签的是全包,合同价格是7.8W但是其中部分打星号的可以自采。由于签订合同前和设计师交底水电需要全拆全排(电线全排,管道全排),并由原先的价格增加1000元升级整改项增加到全排全改项。
家中装修于 9月15日正式开工,由于工作繁忙本人于9月22日现场巡场时发现。电线未按原先设想的全部拆除再进行铺设,而是由老管道中穿出并套新管,部分线路未按图纸施工。并由于这个问题与项目经理倪俊国交涉。要求全拆全排。得到的答复是:是全排,是线全排!而且开槽只算了20米。我于次日9月23日一早与原设计师进行微信沟通并确定,我家是电线和电管道全部都是全拆全排,开槽增加是可以另外再算的。并于下午去了上海纳新室内装潢公司宜山路门店进行交涉,该公司监事倪俊学推脱是设计师写错了,我反过来推算单独950元管道费用可以做400米的管道铺设,如果按整改项制作是否要退该部分的钱。监理又说这部分按项计算,无法退款。我认为前期电线和排管是按项计算的话后期开槽也不能单独按米来计算这两项是非常矛盾的,如现场电线排布项错误的必须整改,但在交涉过程中该公司态度蛮横从上到下一直敷衍推脱责任。目前由于该公司的态度情况,我要求停工并结算费用。该公司监事不作为推脱需要我们业主自己找项目经理,另一说辞强调第一次3000的定金不予退还且不计算再施工费用内!我认为从合同角度来说也非常不合理。
由于后期施工队需要进场,我希望结算该部分施工内容,如需结算水电部分的费用也必须整改到位。如不整改的此项费用不予支付。望各位领导及时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