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中旬,本人在阳台使用洗衣机时,楼下阳台西侧顶部弯管发生漏水。当时本人装修刚完工。漏水当天,卓观公司的装修队长上门勘查做出了修补方案。完成管道修补后,双方在地板损失赔偿方面产生分歧。队长评估地板损坏面积6平方左右,提出以同品牌同型号地板作出修补,或者以损坏面积的市场价双倍(总金额2000元)赔付,楼下房东以修补会产生色差为由,要求更换全屋地板或赔付现金10000元,双方未妥协。之后本人向居委会寻求帮助。居委会两次协调后。楼下房东最后要求7000元赔偿款。公司提出最多支付4000元赔偿款,并多次告知本人,楼下弯管损坏他们没有责任。现在本人希望权威机构能够清晰认定各方责任,给各方一个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