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工减料、肆意拖延施工工期达2个月以上我与上海林权创意设计有限公司在2016年7月22日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类型为半包,装修工期为2个月从2016年7月23日到2016年9月22日。另外合同附的项目预算书上有完整的项目明细,由于项目经理陶爱钧在项目施工期间一直偷工减料,不按项目预算里面的项目施工,比如比较大的项目是搭建天井房,项目预算书上写的是砌双墙,全部采用95实心红砖,但是项目经理耍赖,要求我们支付红砖费用,最终是我们购买的所有红砖。并无故拖延我们的工期2个月,导致无法按时交付工程。并且陶爱钧要求我们终止合同,我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已有项目对陶爱钧进行工程估价结算,并要求陶爱钧对违约进行赔偿。如每拖延一天工期赔偿1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