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10月29日与上海青苹果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签定了《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自2015年11月8日至2016年1月8日。但对方直到2016年1月20日基本完工,3月6日工程现场验收时发现地砖有空鼓,圆形吊顶未按图纸做,并且装修公司不提供书面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因装修公司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缺少管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程序,才致使工程竣工时才发现以上质量问题。工程工期拖延,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向对方反映,对方负责人上门查看后承认问题,要求赔偿但对方不予处理。投诉至浦东新区消保委,装修公司依然不按合同条款协商解决,态度蛮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