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9月3日与“上海杨帆室内装潢有限公司”签订装饰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2016年9月9日开工,至2016年10月27日竣工。自签订合同开始,到9月9日止,我已经支付杨帆公司合同总价款¥68800元的30%,共计¥20640元。1·因为本人不熟悉装修工程的施工与操作流程。合同签订时,杨帆公司未曾提供与工程报价清单相对应的任何施工设计图,致使本合同成了定价无根据的“糊涂约定”。所以本合同签订过程中,乙方涉嫌欺诈甲方,本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2·报价清单中地砖,墙砖,地板,水槽,龙头,套装门,座便器,整体台盆,浴霸,油烟机,热水器等多项主材均无规格,型号,等级的任何参数,而且设陷阱企图坑骗甲方15%所谓协调费,涉嫌欺诈;3. 拆旧过程中我接到过杨帆公司外的第三方打给我的多次电话,要跟我谈加价,我跟他说的:关于价格我不跟合同外的第三方谈,他的问题应该找叫他来的,跟他有合约关系的杨帆公司,而杨帆公司有问题会跟我联系,我只跟杨帆公司谈。我的款项也付给了杨帆公司,不过从始至终,杨帆公司没有主动给我有任何的联系。与之对应的是这期间我收到的是一次比一次强硬的威胁与恐吓!我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4· 合同约定9月9日为开工日期,总共48天的工期,到今天过去12天了,现在乙方既不提供施工图纸和设计效果图, 又不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过来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致使施工至今无法开始,因为乙方的恶意拖延工期,我现在每天损失在300元以上,更重要的是我等着房子装修入住,实在没有办法跟他耗下去了!!鉴于以上几方面的原因,特请求室内装潢能帮我主持公道,解除这原本就不完整的无效合同,退还多收我的款项,赔偿我因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给不诚信坑骗顾客的无良商家应有的处罚!我需要尽快另找新的装修公司来完成我的装修工程!急盼消协给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