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介绍: 本人于2015年2月7日与该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全包),工程于同年3月8日开工,6月20日竣工。入住时间为9月26日。自入住起至2016年春节前的短短几个月,先后在不同位置发生自来水水管接头处漏水(三处在90度弯头,一处在直管接头处)。每次漏水造成餐厅石膏板和墙壁受潮和报废。这种情况发生在本人身上,真是苦不堪言。前三次本人一直是以宽容的态度来对待此事,第四次再次发生漏水,本人已忍无可忍,决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始向该公司进行投诉。但该公司一直采取拖延办法来规避责任,没有给本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本人诉求: 要求该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在找出原因的基础上拿出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类似漏水事故再次发生。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若再次发生类似事故,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