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日我们(上浦路355弄10号101室)与兆庭签署了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全包价66600元,期限为9月25日开工,为期60天(即应于2014年11月25日竣工)。实际施工中,由于未答应施工负责人的加价要求,在整个装修过程中存在野蛮施工(打坏承重墙、打断房梁内钢筋)、不按要求施工(在低于0度时刷墙面漆)、偷工减料(地砖下铺设的水泥和黄沙比例不达标,现在地砖已出现起壳现象)、遗漏项目(弱电箱开关至今未安装)、设计外施工(拆除了不应拆除的管道)、延误工期(原定工期60天,实际施工长达120多天)等诸多问题。期间曾与兆庭公司联系多次,都推诿领导没有时间,迟迟不肯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