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于2014年12月3日与上海市友趣装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室内装潢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在未被通知会产生增加项和增加项会产生的费用的前提下,施工队进行施工,后在阶段验收时,提供不规范报表,欺骗用户只是对现场情况的描述,未提及和告知任何由此产生的新增费用,并催促消费者尽快签字,否则会延误工期。在后期验收阶段,该装潢公司突然提出要对整个工程加价才肯完成最后的一些项目。消费者对相应的加价项目进行审查,发现里面大部分为装潢公司测量错误,如在设计图中会对四面墙体进行新砌,在合同清单存在墙体新砌的前提下在加价项目中依然存在墙体新砌项目,后被告知因为合同清单中对面积计算错误,计算错误的面积由消费者承担,在新增项目清单中还发现报价虚高,项目的报价远高于市场价,且这部分报价事先并未通知消费者。按合同约定,此项目应于2015年2月3日完成,先已过约定期限,友趣装潢公司依然表示必须加价才肯完成工程,对消费者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