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签订的合同,乙方承诺此项目由龙香公司内部施工队完成,期间我支付了35000元首期工程款,后来龙香工程队施工敲墙体时关于水电要求加价,我向龙香反映情况后,该公司重新换了工程队,并保证不再乱收费,按合同完成项目。第二支工程队在完成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时,提出部分墙体切割按周长加价,共计五千多元,实际签订的合同是按平方结算,关于此次加价完全不在合同范围内,属于欺诈行为。另:在开阁楼老虎天窗时,讨要二期工程款,并声称不付钱就不施工,恰逢黄梅天,造成房屋进水,期间多次与龙香电话沟通,对方借故拖延,索要工程款,介于该公司如此恶劣的行径与只认钱的不负责任态度,我诚恳的请求协会给予帮助,能帮我终止与龙香的合同,并赔偿我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