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近年来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敲响了安全警钟。因此,规范安全用气,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刻不容缓。一起来学习一下非居民用户如何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吧↓

01.燃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燃气的安全和使用,包括每日对用气场所的安全巡视、对用气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等。
02.燃具或用气设备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且便于维护操作的场所。设备燃烧烟气应有效排放至室外。
03.燃气表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不能有阻挡、堆物、占压等情况。严禁在有燃气表及燃气设备的房间内居住和休息。
04.燃具管道安装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管道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把有接头的管道暗敷在墙体内。
05.严禁在同一用气房间内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气源或两套不同燃气类别的供气设施。
06.燃气设备设施前应单独设置阀门,并有明显的启闭标记。阀门开关应缓慢。
07.开启天然气总阀前,应确认所有燃气设备控制开关都处于关闭状态。用气不离人,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关闭所有燃气控制开关。
08.不得购买无生产企业和地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的燃气器具。燃气燃烧器具应使用天然气专用灶具,且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09.燃具若使用专用软管连接,软管使用年限不低于燃具判废年限。软管长度不应超过 2 米,中间不得有接头、“三通”,不得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餐饮等行业以及各类通风不良场所使用燃气的,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符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公布的《具有监控平台的燃气报警装置清单》),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安全提醒:燃气泄漏应急处置 “两步法”
第一步-发现泄漏,开窗通风,关闭总阀
发现室内有燃气异味时,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关闭燃气总阀,关闭动作应轻缓,减少金属摩擦。千万不要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设备。
第二步-安全区域,及时报修,抢修抢险
若室内燃气异味明显,应迅速撤离。在室外通风良好无燃气异味的环境下,拨打燃气热线 962777 进行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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