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办事指南(2021 版)》(沪建建管)〔2021〕849 号),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就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不同类型项目系统办理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概述
验收类别的确定:
建设单位依据设计文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性质进行判别。
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按照一般类装修和特殊类装修分类;
消防验收备案按照特殊建设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分类。
申请时按下列四种分类方式进行申报。
一般类装修 + 特殊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后,由消防部门办理消防验收(接收、补正、受理、退回修改、结果录入)。
消防部门点击 “结果录入”,填写意见、上传文件,最后系统自动生成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一般类装修 + 其他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后,由消防部门办理(接收、补正、受理 / 不受理)。受理后,系统自动抽查,未抽中项目,自动结果录入 "通过" 并生成批复文件;抽中的项目,由消防部门抽查后,点击 “结果录入”,填写意见、上传文件。最后系统自动生成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特殊类装修 + 特殊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时,需选择建管部门(市、区建设管理部门)、并联消防部门(市、区建管部门 <消防>)。
由建管部门接收后,进入并联办理流程;建管部门受理后,系统中可发起现场验收通知。
消防部门点击 “结果录入”,填写意见、上传文件后,建管部门结果录入、意见填写、上传监督报告,最后系统自动生成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
特殊类装修 + 其他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时,需选择建管部门(市、区建设管理部门)、并联消防部门(市、区建管部门 <消防>)。
由建管部门接收后,进入并联办理流程;建管部门受理后,系统自动进行消防抽查,如未抽中,消防部门自动结果录入。如抽中,需要消防部门参加工程验收。
最后,消防部门点击 “结果录入”,填写意见、上传文件后,由建管部门进行结果录入、意见填写、上传监督报告,最后系统自动生成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
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办理操作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
建设单位法人 key 登录,点击装饰装修工程进入页面,选择竣工验收,右上角点击新增竣工验收,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施工许可后确认申请,进入填写申请表页面。


建设单位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内容按照提示填写,完成后在预览页面点击通知设计单位传图。


设计单位传图
设计单位用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登录联审平台,选择上方的装饰装修项目进入页面,找到相对应的项目,按照目录上传图纸,完成后提交建设单位。提交后图纸不能删除。

建设单位提交受理部门
设计单位提交建设单位后,状态为传图完成时,建设单位可在查看页面选择审批部门后提交。
注意:
一般类装修:选择消防部门提交。
特殊类装修:选择建设管理部门、消防部门提交。

审批部门接收
(1)一般类装修:消防部门接收,可提补正,如无,可进行受理操作。
(2)特殊类装修:建设管理部门接收,消防部门默认接收,可提补正,如无,建设管理部门可进行受理操作。

牵头部门受理
受理后特殊建设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和备案抽查;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系统自动消防备案抽取。
(1)一般类装修:“未抽中”(消防备案未抽中)自动结果录入通过并生成备案凭证,“抽中”(消防备案抽中),现场抽查后,抽查结果由消防部门录入。
(2)特殊类装修:“未抽中”(消防备案未抽中)消防部门自动结果录入通过,“抽中”(消防备案抽中)由消防部门结果录入。
现场验收通知由牵头部门发出,并联部门回复是否参加。待现场验收完成后,牵头部门录入现场验收意见。牵头部门和消防部门均可将整改意见通过退回修改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后,在系统内提交整改回复。如无整改意见直接结果录入。


审批部门核发竣工验收证书
(1)一般类装修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部门上传验收意见书,并生成备案证书,签章后提交完成结果录入。
(2)一般类装修 + 其他建设工程:系统自动进行消防抽查,如未抽中,消防部门自动结果录入。如抽中,消防部门抽查后,结果录入、意见填写、上传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3)特殊类装修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部门结果录入后,建设管理部门结果录入,上传质量监督报告,生成竣工验收合格书,签章后提交完成结果录入。
(4)特殊类装修 + 其他建设工程:系统自动进行消防抽查,如未抽中,消防部门自动结果录入,建设管理部门结果录入,上传质量监督报告。如抽中,消防部门抽查后,结果录入,建设管理部门结果录入,上传质量监督报告,生成竣工验收合格书,签章后提交完成结果录入。


查看验收结果
一般类装修项目查看备案结果,特殊类装修项目查看审批结果。如果装修质量验收不合格、消防验收不合格或者备案抽查结果不符合的,建设单位在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各区在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系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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