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关于下发办公楼宇等十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修订版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2]21号)及《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1.0版》(沪建办发联[2022]171号)及其他相关消毒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建筑工地预防性消毒,提示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健全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至少配备1名消毒人员专门负责本建筑工地日常消毒工作。
二、消毒作业时,做好消毒人员、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业时间、作业点位等方面的记录台账,相应消毒记录应张贴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醒目位置。
三、日常加强清洁消毒及通风工作,不对室外环境进行消毒。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台面类、把手类、按键开关类、座椅类等增加消毒频次,每天不少于2次。
四、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对住宿区、办公区公共区域、餐厅、文体活动室、公共厕所、垃圾储存点等场所的消毒,每日不少于消毒2次,宿舍内、办公室内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对于脏乱环境消毒时可适当提高消毒浓度。

五、常用消毒剂配置:二氧化氯消毒剂200mg/L,(有效含量100mg/粒时,每升水2粒);含氯(溴)消毒剂500mg/L,(有效含量500mg/粒,每升水1粒),过氧化氢1-3%原液使用,会议室、餐厅等公共场所配置免洗手消毒剂。
六、货物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做好物体表面消毒,消毒后至少静置30分钟。
七、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去除可见污染后再消毒,擦拭或喷洒消毒时物体表面需完全湿润,消毒剂不得与清洁剂混用。
八、加强消毒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品储备,备足常量喷雾器、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剂及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等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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