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黄浦区召开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要求,从3月30日至4月30日,黄浦区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房屋高空坠物专项排查及整改工作,重点对房屋建筑外墙(采用面砖、马赛克、外挂石材等易脱落材料的),装饰物(“阳台”、外墙门窗、装饰构件等)以及外挂物等附属设施(空调机架、雨棚、衣架等)等,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黄浦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按照 “谁的房子谁负责” 原则,积极制定黄浦区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落实业主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全面开展高空隐患排查工作。
此次黄浦房屋高空坠物专项排查及整改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
对已发生过高坠的房屋以及前期排查或社会、市民反映的高坠隐患房屋,按照“一楼一档”要求,房屋管理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排除房屋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房屋。对人员相对密集的外滩、新天地、日月光、南京路、淮海路、延安路等重要景点周边的房屋外立面和附属物进行全面排查。
普查所有住宅小区。黄浦区共有 655 个住宅小区,按照高空坠物的隐患排查要求对房屋外立面和附属物进行一次全面普查。
普查主要路段两侧商务楼宇。在主要路段马路沿线两侧的商务楼宇房屋外立面和附属物进行全面普查。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黄浦将快速采取相关措施,全面落实属地街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关管理单位等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责任,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全文
沪建应急联〔2021〕16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区房管局:
近日,本市接连发生多起建筑外墙墙面 、装修物脱落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给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依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业主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重点对房屋建筑外墙以及装饰物、外挂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执行机构要落实安全检查、日常巡查工作,对难以判断和原因不明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委托专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对存在高坠隐患的房屋,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向业主委员会和属地街镇房管机构、区房屋管理部门报告。属于业主自用部位或者自用设施使用不当造成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业主。
二、切实抓好隐患整治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本市房屋外墙墙面及附着物、建筑附属构件的高空坠物隐患问题处置工作意见的通知》(沪精推办〔2019〕10号文)要求,对于已发生过高坠的房屋以及前期排查或社会、市民反映的高坠隐患房屋,要建立“一楼一档”,房屋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和业主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排除房屋安全隐患;一时不能处理的,要采取设立围栏、警戒线,搭设防护网或防护棚等措施控制险情,同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处置的方法和时间节点。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实现动态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逐步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加强在建工程管理
坚持源头管控,进一步聚焦在建房屋建筑工地,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加大对建筑装饰物、外挂物施工质量检查力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过程监管,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时的检验检测,加强安全隐患的源头控制 。
四、强化组织领导
市、区高坠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推进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履行好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推进、整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疑难问题的协调会商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房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挂牌督办 、限期维修、销项管理,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给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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