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形态,尤其是对现代社会中人们的居室形态进行定性考察分析,会得到许多启发和认识,它可以让我们从中看到人们现代社会生活的状态、生存理念和人际影响等丰富的文化内涵,及居室生活的一些优势和劣势等问题。
人们的居室设计理念,就是人们对自己居室格局形态的理性化追求。居室设计的理念,包括这种理念选择,理念的锁定是居室设计方面精神的、实质的、人文的、动态的和意志的东西。深入考察居室设计理念与人的主体性的关系,会发现:作为居室设计这种意志规划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本来是根据人的主体意志精神需要来安排、设定和实施的。人的主体意识与居室形态、居室设计理念之间的关系中,人始终是主导的、先决的,居室设计理念和设计形态选择始终是为人的主体性选择行为服务的。
从这个认识角度出发去观照整个居室设计活动,同样会发现两个基本问题:一是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时代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从众心理的拉动和影响,居室设计理念和形态选择不是以人为本地让人们很充分很完善地去考察和选择适合自已生活意志的目标,而是被动的受着社会居室设计理念的驱使,很大程度上说,是既有的居室设计理念牵引、制约着人的居室理念和形态的选择。从而使人们的居室设计理念选择和安排活动中的个性化意志被大量丢失;因此,缺乏个性、千篇一律的居室格局普遍存在。二是人们的居室设计理念往往更多地受到设计师所形成的认识模式、认知经验的影响,受到一种超越既有的主体意志选择理念的理念的影响和左右。而这种超越一般意志的理念形态,具体说就是在居室设计中存在的一些概念性的东西。可以说近代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市居室建设的大量发展,这种概念性的东西形成了十分普遍流行的状况。
我们选取中国广大城市的任意一套房屋居室或者说较为普遍的居室来看:它在居室安排上,除室内公共活动区,观光区、餐饮区、洗漱区外便是卧居区。而在卧室设计上都十分突出和普遍地突出了主卧室、次卧室、次次卧室,还有保姆居室的设计格局。并且一般来说,往往是主卧室占具主要地位,设计面积,格局、采光、通风、向阳等方面对自然和物化资源的占有等尤是处于领先地位,而次卧室又从采光、通风、面积结构等方面却都处于次要地位。更有保姆居室大都处于起服侍和看门作用的更次要的地位的格局状态。这种居室设计、格局和建筑理念几乎被人们普遍接受和认可为主流的居室理念选择。就是在一些颇具个性化和意志追求的别墅设计中也都是以这样的设计的手段去突出了家主人的独特地位,而其他成员从居室设计的角度上就放在了次要地位。如果在居室设计理念上没有这个平等意识的缺失,家庭内部在居室设计理念上就一视同仁,至少从生活逻辑概念上不会把旧有的居室格局形态打倒。从现有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发展格局来看、真正意义上使用保姆的中产阶层以上的人士占整个社会人口的比例应该是不足10%。人们大多自己服侍自己,何用保姆。更有很大部分家庭,由于在设计理念上突出的家主人的地位,从而在保姆间内安排了老父老母居住。
从以上分析我们看到,在居室设计理念上和居室设计形态上的概念性陈旧和意识的落后,导致了在一个小小家庭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暗藏着人的地位等级歧视,并且这种不平等的地位等级歧视,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完全是由于居室设计理念的概念化和陈旧意识造成的。很大程度上说不是人们居室选择主体行为上主观意志要求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