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装合同中,由于业主对装修不熟悉,很容易被家装公司误导,导致在签订的合同中缺少一些重要的东西,在装修可能会受到损失。通常在家装合同中出现漏洞有以下这些:

1、监理概念模糊。合同中如果规定了实行工程监理,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还应约定监理或质检到施工现场的次数,最好每隔2天到场一次。
2、权利义务不清。合同中规定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做。对于业主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一些重要规定,如:为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墙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等。
3、增减项目未写入合同。装修过程中很容易增减项目(通常为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线路等,这些项目在完工时都要付费的如果这些项目的单价未再签订合同,等到开工后只能由设计师说了算。因此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
4、材料供应不做确认。装修公司无权擅自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而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业主应进行检验,一旦装修公司有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施工情况,业主有权要求重做、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的等。
5、在合同中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合同完工日期。有的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导致给某些装修公司粗制滥用和拖延工期“制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