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华照明董事长余早生说:“这种行业特性决定了灯饰更多表现为渠道品牌,大众品牌效益不够明显,以至一个企业可以进行高、中、低多品牌抢占市场,低端品牌对高端品牌的稀释效应也不会太大。”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多品牌运作好处是最大限度地整合市场资源,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消费需求,分散经营风险;缺点是分散经营的注意力,分散资本的使用率,增加经营管理上的难度。多品牌运作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新近就有居上灯饰,其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企图通过增加品牌来扩大市场份额,最终诱发了资金链危机。像华艺、胜球集团的多品牌运作还算相对成功的,但他们的方式是股份合作制。
宏光照明也有开发出面向省会高端市场的现代风格家居照明品牌,但没有大肆推广,董事长黄亮竣说:“因为我清楚这一高端品牌的生存空间只有5%,而家居照明最大的市场仍是以传统经典的家居照明产品为主的二、三级城市。所以即使多品牌运作也不会均衡用力,而是分好主次,量力而行。”
业内资深营销人士认为,多品牌运作固然可以迅速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企业市场网络资源,以达到提高企业竞争力与影响力的目标,但多品牌运作对企业本身的管理、研发、生产、销售以及资金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因此,企业在进行决策、定位与选择上一定要充分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发展现状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