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国务院果断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经济的方案,在刺激经济的十条举措中,增加保障性住房投资放在首要位置,这不仅表明房地产行业在经济增长中的支柱产业地位,而且体现了中央民生为本的思路,充分考虑了短期经济增长与长期结构优化之间的关系。
但保障性住房的投资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系列问题。例如地方**对增加保障性住房投资的积极性不高。从2005年以来,中央一再强调调整住房结构,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但在落实过程中没有有效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成效并不明显。2007年国务院24号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应该将至少10%的土地出让金用于保障性住房投资,但该文件已经出台一年多了,大多数城市都没有做到这一点。原因并不复杂,保障性住房投资不仅需要资金,而且需要白白拿出土地。2009年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将放慢,土地出让收入也将比2007年大幅度减少,在此背景下地方**对于保障性住房投资的积极性会更低。
为此,我们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住房保障专项基金。如果中央财政设立住房保障专项基金,对地方**住房保障的投资给予贴息或转移支付,可以有效调动地方**在增加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投资积极性。
另外,增加保障性住房投资与存量商品住房投资的矛盾。当前,商品住房的存量投资相当大,按照在建工程的面积计算约20亿平方米,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2008年商品住房的销售比2007年明显减少,开发商资金周转出现明显紧张,增加保障性住房投资将使商品住房的销售更加困难。
根据初步测算,在北京、上海等城市,现在已经建成的商品住房都是三年前买的土地,有较大的降价空间,在2007年底的价格基础上降价40%左右开发商并不会亏损。**可以跟开发商议价(按照成本价格逆向拍卖)买下,将开发商房子作为经济适用房**给符合条件的居民。此举可以缓解开发商的资金紧张局面,还可以减少**建房的时间及人力成本。
当然,**逆向回购商品住房的关键是操作程序上需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
一直以来,保障性住房在分配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对低收入群体的政策优惠有可能被高收入者侵占。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很多弊端,其关键在于管理及分配上存在问题。可以通过两条途径解决这些问题,一是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的单位户型面积,可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50平方米左右);二是对保障性住房采取封闭式运行,禁止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居住在经济适用房里的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后,只允许将经济适用房卖给**,由**按照适当的价格回购。此举可以有效杜绝个别人在经济适用房制度上的寻租行为。
我们还建议将住房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当年新增住房面积的20%以上,让30%左右的低收入群体享受**的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