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会有这样的体会,比如我们用的餐桌较高,而餐椅不配套,就会令人产生够不着菜的感觉,不小心还会污染了衣服袖口。如果书桌过高,椅子过低,就会使人形成趴伏的姿势,无形中又缩短了视距,久而久之,就容易造成脊椎弯曲和眼睛近视。为此,使用的家具一定要有标准。
正确的桌椅高度应该能使人在正坐时保持两个基本垂直:一是当两脚平放地面时,大腿与小腿能够基本垂直。这时,座面前沿不能对大腿下增面形成压迫,否则就容易使人产生腿麻的感觉。二是当两臂自然下垂时,上臂与小臂基本垂直,这时桌面高度应该刚好与小臂下平面接触。这样就可以使人保持正确的坐姿和书写姿式。
沙发类尺寸,国标规定:单人沙发,座前宽不应小于480毫米,小于这个尺寸,人即使能勉强坐进去,也会感到拥挤。座面的深度应在480---600毫米范围内,过深则小腿无法自然下垂,腿肚将受到压迫;过浅,就会感觉座不住。座面的高度应在360---420毫米范围内,过高,就像坐在椅子,感觉不舒适;过低,坐下去站起来都会感到很困难。
挂衣柜类高度,国家标准规定,挂衣杆上沿至柜顶板的距离为4060毫米。大了,则浪费空间;小了,则放不进去衣架。挂衣杆下沿至柜底板的距离,挂长大衣不应小于1350毫米。挂短外衣不应小于850毫米。衣柜的浓度主要考虑人的肩宽因素,不应小于500毫米,否则纵向挂衣就挂不开,只有斜挂才能关上柜门。
国家标准对家具的功能尺寸还有其他一些规定,但对家具的外形尺寸却很少作限制,这样可以促使设计人员在满足功能尺寸的条件下尽情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构思设计出造型不同、风格各异的作品,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