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25-2020,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6.1、4.1.1、4.2.4、4.2.5、4.2.6、4.3.1、4.3.6、5.2.1、5.2.3、5.2.5、5.2.6、5.3.3、5.3.6、6.0.4、6.0.14、6.0.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月16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室内空气中污染物增加了甲苯和二甲苯;
2.细化了装饰装修材料分类,并对部分材料的污染物含量(释放量)限量及测定方法进行了调整;
3.保留了人造木板甲醛释放量测定的环境测试舱法和干燥器法;
4.对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提出了污染控制预评估要求及材料选用具体要求;
5.对自然通风的Ⅰ类民用建筑的最低通风换气次数提出具体要求;
6.完善了建筑物综合防氡措施;
7.对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装饰装修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要求;
8.明确了室内空气氡浓度检测方法;
9.重新确定了室内空气中污染物浓度限量值;
10.增加了苯系物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T—C复合吸附管取样检测方法,进一步完善并细化了室内空气污染物取样测量要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丰乐路4号,邮编:450053)。
1 总则
1.0.1 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1.0.3 本标准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包括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1.0.4 民用建筑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类民用建筑应包括住宅、居住功能公寓、医院病房、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
Ⅱ类民用建筑应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等。
1.0.5 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
1.0.6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民用建筑工程 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统称。
2.1.2 环境测试舱 environmental test chamber
模拟室内环境测试装饰装修材料化学污染物释放量的设备。
2.1.3 表面氡析出率 radon exhalation rate from the surface
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土壤或材料表面析出的氡的放射性活度。
2.1.4 内照射指数(IRa) internal exposure index
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除以比活度限量值200而得的商。
2.1.5 外照射指数(Iγ) external exposure index
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分别除以比活度限量值370、260、4200而得的商之和。
2.1.6 氡浓度 radon concentration
单位体积空气中氡的放射性活度。
2.1.7 人造木板 wood-based panels
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加工成各种材料单元,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组坯胶合而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主要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及其表面装饰板等产品。
2.1.8 木塑制品 wood-plastic composite products
由木质纤维材料与热塑性高分子聚合物按一定比例制成的产品。主要包括木塑地板、木塑装饰板、木塑门等。
2.1.9 水性处理剂 waterbased treatment agents
以水作为稀释剂,能浸入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内部,提高其阻燃、防水、防腐等性能的液体。
2.1.10 本体型胶粘剂 bulk construction adhesive
溶剂含量或者水含量占胶体总质量在5%以内的胶粘剂。
2.1.11 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量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本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所测得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简称TVOC。
2.1.12 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量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在本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所测得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简称VOC。
2.1.13 装饰装修材料使用量负荷比 decorate material load-ing factor
室内装饰装修时,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总暴露面积与房间净空间容积之比。
2.2 符号
fi——第i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
IRa——内照射指数;
Iγ——外照射指数;
IRai——第i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
Iγi——第i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
3 材料
3.1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实心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制品、无机粉黏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分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
3.1.3 当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加气混凝土制品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25%的空心砖、空心砌块等建筑主体材料时,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下载查看全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