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与沪尚茗居于2026年2月9日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26年3月11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6月11日。
期间,沪尚茗居时不时以设计师繁忙、施工人员繁忙等理由拖延施工进度。进入7月后,我们多次跟设计师、项目经理沟通,无果。一再要求项目经理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无果。
项目经理明确告知7/23送衣柜,7/24安装地板,但7/23没有厂家送衣柜,7/24厂家也没来安装地板。
我们才了解到,是因为沪尚茗居克扣其小供应商货款,所以这些小供应商拒绝配合发货和施工。
沪尚茗居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违反了我们签署的工程合同。希望能请上海装潢网的老师帮我们维权。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