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省合肥市业主袁佳,2026 年 5 月 6 日与合肥不啰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接我位于合肥市高速时代城二期 21 栋 2102 室的房屋装修工程,合同总价 46000 元,装修模式为半包,约定竣工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9 日。合同签订后,我已按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但该公司存在多项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具体事实如下:
一、该公司无全套合规施工图纸,违法违规施工
根据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规定,家装施工必须具备完整的施工图纸、水电施工图、节点图纸方可开工。但该公司自开工至单方停工,始终未向我交付全套正规施工图纸,仅凭工人口头随意指挥施工,这是案涉工程全部质量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施工事前不告知,无视业主多次提醒,恶意盲目施工
瓷砖裁切、辅材验收等关键施工工序进场前,该公司从未主动向我告知施工方案、施工范围与施工时间;我多次在项目专属微信群明确提醒,任何施工操作需提前沟通、征得业主确认后方可动工,但该公司刻意无视我的提醒,擅自盲目施工,直接造成水管出现破损孔洞、瓷砖裁切尺寸偏差报废等不可逆的质量缺陷,主观过错明显。
三、法定代表人明确单方毁约,主动下达停工指令,构成根本违约
在双方专属项目微信群(高速时代城二期 21#2102 设计群)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龙公开发言:“工地能做就做,不能做我们就不做了”,并直接下达停工指令、要求现场结算,以文字表态 + 实际停工的行为,明确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主要施工义务,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预期根本违约情形。
四、该公司颠倒事实、反向索赔,完全规避自身违约责任
我依法向该公司送达《解除装修合同通知书》后,该公司出具回复函,谎称是我单方发起解约、其从未违约,反而向我主张 20% 合同总价违约金、全额设计费、额外施工成本、名誉损失赔偿等不合理诉求,完全颠倒履约事实,拒绝承担任何质量整改与违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