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上海百姓装潢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编号:12411687237),由该公司承包全屋装修工程。其中定制全铝蜂窝板柜子一个,订立合同前,本人通过微信明确要求使用1.0毫米铝板的全铝蜂窝板,商家对此予以确认,该柜子单项价格为5755元。
收货后,本人发现柜体铝板厚度严重不符。经测量,铝板实际厚度仅为0.7毫米,含贴皮测量仅0.76毫米,与约定的1.0毫米相差超过30%。本人就此向百姓装潢提出异议,要求重做或赔偿,但商家以“样品就是0.7毫米铝皮加0.3毫米膜”为由推诿,拒绝解决问题。
此外,目前装修尚未全部完工,尾工仍在进行中,百姓装潢在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也未积极推进尾工。本人认为,约定1.0毫米铝板是指铝基材净厚度,不应包含覆膜或涂层厚度,商家的辩解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