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香建筑装潢设计公司在报价时明确表示所报价格包含了所有内容,并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写明价格为终审价格,不再另外增加费用,合同还附上了效果图,按此装修。但是在装修过程中,施工队长一再提出效果图上种种材料不在预算书当中,要按效果装修就要增项,还有预算书中很多项目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工程量不符,要求在结算时按实结算,付款节点未到就已停工做威胁要求提前付款,还有地毯这样的大项由于龙香没钱支付,最后只得退项由我们自己支付给地毯供货商。最终在装修工程没有完成最后的收尾情况下,我们因为无法承担租金压力,在合同约定的交工期拖延10天后搬入新办公室。接下来开始双方结算,我方认为扣除地毯、灯具、独立空调等几个双方盖章同意的项目以及双方约定拖延工期每天4500罚款的前提下,合同价实际要扣除10万多,即实际结算价应该是35万,但龙香方面给出的结算价却是50万,在原预算书基础上改动得面目全非搞出了所谓结算清单,增项总额超过13万,相当于合同价的30%还要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按照合法程序应该是诉诸法律解决纠纷,但龙香坚称没有钱付给施工工人,唆使工人到我们公司来堵门静坐,甚至拉横幅诽谤我们拖欠农民工工资,搞得鸡飞狗跳,我们无处申诉,不知道该找什么部门,该怎么办?